有这么一个以色列笑话:
甲想发表一个观点,乙还没听,就说:“我不同意。”甲马上接口说:“我也不同意。”
这笑话表面上是犹太人对自己“三个犹太人有四种意见”的好争辩特性的自嘲,骨子却是犹太人“平行逻辑”的推演。我们说过了希腊人严谨的经典逻辑,说过了中国人的没逻辑,不妨再来看看犹太人的独步天下的“平行逻辑”。
经典逻辑有一个“矛盾律”,亚里士多德的解释是:“你不能同时声称某事物在同一方面既是又不是”,换句话说,对于任一命题P来说,P和非P不能同时为真,否则命题P为假。南北战争时期林肯用《圣经》抨击奴隶制度,便说:“上帝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既支持又反对同一件事情”,这便是经典逻辑矛盾律的运用实例。
不过创造《圣经》的犹太民族不这么想。
《巴比伦塔木德•移入纹卷》十三页乙面这样说:
拉比阿巴以撒母耳的名义说:沙玛伊学派与希列学派争论了三年,前者说:“律法与我们的观点一致,”后者争辩说:“律法与我们的观点一致。”后来有神音宣布说:“两派所说的都是真神的话语,但律法与希列学派的裁决相一致。”
也就是说P和非P同时为真,命题P也为真,也就是说:“上帝可以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既支持又反对同一件事情”。比方说《圣经》里边常有自相矛盾的地方,这对于习惯了经典逻辑的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,上帝怎么可能自相矛盾?但对于拉比犹太教来说,这事情再平常没有,因为这就是“平行逻辑”。
严格地说“平行逻辑”并不是一种真的逻辑,因为你没办法为它建个数学模型;“平行逻辑”也不是任何时候都适用,它适用于思与言,但不适用于行。准确地说,“平行逻辑”其实是一种鼓励争辩精神的方法和态度,也就是说不对争论双方去做价值判断,而只做实用性判断(哪个可以作为律法),以此鼓励一种“为争辩而争辩”的精神,用拉比犹太教的话说是“为上天而争辩”,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智力水平,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开列出来,从而使得选择最优方案成为可能。所以不仅“你不同意”,“我也不同意”。我不同意我原来说的,我不同意你刚才说的,我不同意我现在说的,我也不同意你我将要说的。当然,争辩也是有原则的,就事论事,就观点论观点,“你这么说是因为拿了某某的钱”,或者“你这么说是没有良心”之类的价值判断是不算数的。
那么根据什么标准来选择最优方案呢?说来这标准是要让很多一辩论就要“灭此朝食”的国人赧颜的:
“不过,既然双方都是真神的话语,那么律法与希列学派的裁决相一致的根据又是什么呢?这是因为他们善意而又谦虚,他们学习自己的裁决,也学习沙玛伊学派的裁决,他们甚至在提到自己的观点之前先提出沙玛伊学派的观点。”(同上)
我时常想,如果经典逻辑对我们太难的话,也许可以学点“平行逻辑”,养不成科学精神,不妨培养点宽容精神。所以特写此文,与诸君共勉。
我即将远行,大概两个月后才回来,借此与各位告个别。如果有人在此期间在我的博客里跟帖发表“我不同意”的见解的话,恕我无法作答,不过这篇文字也就算是我的回答:“我也不同意”。
张平 2007年9月6日 于特拉维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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